主旨:公告本縣家庭教育中心辦理「本縣113年家有嬰幼兒者婚姻教育學習活動計畫」補助,歡迎公私立幼兒園踴躍申辦,並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22404773A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活動辦理期程為113年4月至10月,講座宣導每場次最高補助12,000元整。計畫申請於113年3月15日(星期五)前免備文,檢附計畫申請書、課程表及經費概算表(正本核章,使用附件格式)逕送至本縣家庭教育中心(苗栗市國華路1121號-巨蛋東門)。
三、計畫內容及申請辦法請詳閱實施計畫,下載網址:
https://www.mlc.edu.tw/System/main/File/Index.php?MainCateID=6&MainItemID=158&search_UE=&search_Name=&search_Count=
四、如有任何疑問,請電洽350746黃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