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「教育部補助推展家庭教育活動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為推展家庭共學母語(本計畫所稱母語含臺灣台語、臺灣 客語、臺灣原住民族語言、臺灣平埔族群語言、馬祖語及 新住民語)及因應現代多元文化家庭需求,以促進家庭關 係融洽、自我認同與社會尊重和諧,爰辦理旨揭補助計 畫。
三、考量推展管道之合宜性,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應由教育 局(處)、社會局(處)、原民局(處)及所轄學校、公 共圖書館及民間團體等單位辦理,共同推廣親子共學母語 活動,如以研習、課程、培訓、研討會、講座、讀書會、 親子活動、故事繪本等多元型態進行,參酌「國家語言整 體發展方案」書面用語有關規範,修訂「母語類別」為臺灣原住民族語、臺灣客語、臺灣台語、馬祖語。又本補助 計畫經費採「部分補助」,並以納入預算方式辦理。
四、本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請至本部家庭教育網(網址: https://moe.familyedu.moe.gov.tw)公告事項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