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的責任感可以從肯定和讚美做起
撰文:陳桂芬(國小退休校長)
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說:「人類是天生的社會動物」。人們不能離群索居,必須過群體生活。不管衣、食、住、行都必須仰賴他人彼此互助,才得以生存。
一個有責任感的人,必定是勇於承擔,必然會受到別人的尊敬和愛戴,進而獲得長輩的賞識和提攜;反之一個不負責任的人,必定是虎頭蛇尾投機取巧,路會越走越窄。因此,「有責任才有事業。」說明了學識、能力、才華雖然重要,如果缺乏責任感,就不堪大用了!何況責任感對於做好工作是很重要的:「一顆道釘足以傾覆一列火車;一支火柴足以毀掉一片森林;一張處方足以決定一個人的生死。」可想而知缺乏責任感,會造成許多不必要的錯誤!
每個父母都想給孩子最好的教育,讓孩子有更好的成長。父母在教育中,最重要的是
培養孩子的責任感。孩子是家庭的成員,享有權利時,也應該有家庭責任(包括承擔家務等),孩子有了責任感,長大後才有社會責任感。
那麼孩子的責任感該如何培養呢?父母可以用鼓勵、肯定、獎懲等方式,督促孩子履行職責,培養其責任心:
自己份內的事自己做好:規定家中那些事情必須由孩子來做。
家裡的事、別人的事都要幫忙:讓孩子明白,只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是不夠的。還有責任幫助別人做些家事,這樣將來才能為社會盡責。
要履行諾言:從小教育孩子,答應別人就要盡力履行諾言。即使不情願也要做,這是對別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。
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:培養孩子對社會負責。孩子不是天生就有責任感,需要父母的引導和教育。
多數的父母嘗試「教」孩子責任感,用的方法都是獎勵、警告、懲罰、賄賂等,但是責任感是無法用教的,必須藉由父母的協助,讓孩子自己學習責任感,賦予責任是對孩子的肯定和信心。
所謂「不經一事,不長一智」,如果孩子沒有犯過錯,將無法學會新的事物。父母應能容忍子女犯錯,且能開誠佈公討論,使孩子從錯誤中成長。父母肯定子女的努力與進步,能幫助他們增加自信,將孩子的缺點變成優點。
教導孩子從經驗中學習,運用孩子的創造力,儘量用不同的鼓勵方法。當子女帶著沮喪、氣餒的問題找父母幫忙時,想一想用什麼方法?才能對子女產生鼓勵作用!
英國有個名叫瑪格麗特的小女孩,從小父親就告訴她:做什麼事都要盡心盡力:「妳永遠要坐在前排!排在別人前面,也不能說『我不會』、『太難了』……」瑪格麗特接受父親嚴格的教育,凡事抱持必勝克服一切困難;上課時,「永遠坐在第一排」,專心念書、聽講。她在大學時期,體育、音樂、演講、拉丁文……都是名列前茅!四十多年後,這女孩成為歐洲政壇的耀眼明星,成為英國第一位女首相;她就是「瑪格麗特.柴契爾夫人」,也是世人所熟知的「鐵娘子」!
沮喪的父母是無法鼓勵沮喪的孩子的。要成為稱職愉快的父母,不是為了要證明給別人看,也不是樣樣都能做得很好,父母要教導孩子的東西太多、太多了。孩子都是可愛可教導的!只要父母多看見孩子的好、多看見他的優點,多鼓勵他,他就一定會愈來愈棒!
多肯定孩子、鼓勵孩子,從中培養他的責任感。因為「有發現力的眼睛最美麗!」父母,要有發現力和大眼睛,就能培養出孩子的大能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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