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公告本縣家庭教育中心辦理「本縣112年家有嬰幼兒者婚姻教育學習活動計畫」補助,歡迎公私立幼兒園踴躍申辦,並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3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12405697A號函暨本縣112年家庭教育工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活動辦理期程為112年4月至11月,講座宣導每場次最高補助6,000元整。計畫申請於112年2月18日(星期六)前免備文,檢附計畫申請書、課程表及經費概算表(正本核章,使用附件格式)逕送至本縣家庭教育中心(苗栗市國華路1121號-巨蛋東門)。
三、計畫內容詳如附件,申請辦法請詳閱實施計畫,如有任何疑問,請電洽350746黃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