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緣起:
教育部為因應現代社會發展需求,以解決日益嚴重的家庭問題、協助建立幸福健康的家庭,遂於民國七十六年在台灣地區二十三個縣市陸續成立家庭教育中心,以推廣並強化家庭教育功能。
因應「家庭教育法」責成地方政府成立推動家庭教育專責單位,自九十二年度起完全回歸教育行政體系,直接隸屬教育處管轄。家庭問題,其預防勝於治療,所以家庭教育中心主要以預防推廣性工作為主,工作內容有推廣各類學習型家庭成長活動及專線諮詢服務、面談輔導等。
二、沿革:
依據行政院七十五年三月十日台(七五)研展字第O六OO號函核定「加強家庭教育促進社會和諧五年計畫實施方案暨修正方案」,及臺灣省教育廳七十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教五字第O九八二四號函頒「加強親職教育促進社會和諧五年計畫實施方案暨修正計畫」,而於七十七年五月七日正式成立「苗栗縣親職教育諮詢服務中心」,執行各項親職教育活動,七十九年五月再依教育部指示易名為「苗栗縣家庭教育服務中心」,自八十八年七月起更名為「家庭教育中心」,辦理有關諮詢輔導及各類型推廣預防的家庭教育活動。
九十二年二月六日公佈施行家庭教育法後,依據法規辦理親職教育、子職教育、兩性教育、婚姻教育、倫理教育、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及其他等家庭教育活動,有效協助家庭發揮教育子女的積極功能,以強化家庭倫理觀念增進親職教育功能,促進社會和諧與安定。
九十四年十月七日起本中心正式成為縣府二級機關,以推行家庭教育專業化、整合化、普及化、關懷化、深耕化為原則,規劃苗栗縣家庭教育工作,以為本縣未來推行之方向。有鑑於家庭教育對促進健康家庭及和諧社會有所助益,因此本中心在縣長支持下與縣府相關單位配合執行,打造一個更適性的計畫,讓本縣社區及家庭,再一次調整步伐,創造更和諧的生活。
【苗栗縣家庭教育中心簡介影片】